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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决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3日召开 李邑飞出席并讲话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    发布时间: 2026-01-13

      1月12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邑飞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尚成、董玲、杨培君、杨玉经、沈凡和秘书长王文宇出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7人,出席5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3日在银川召开,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

      李邑飞指出,开好这次人代会,对引领全区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奋进“十五五”、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具有重要意义。要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一体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安排,坚定信心决心,主动担当作为,科学谋划人大工作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关键举措,精耕细作抓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为迈好“十五五”发展第一步、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李邑飞指出,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美丽新宁夏建设全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聚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全面落实“四稳”要求,聚力推进扩大内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推动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助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供给、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文体健旅商融合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开局之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稳步展开。李邑飞强调,要精心筹备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深入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统筹会议会场、安全保卫、食宿安排、宣传报道等工作,压实责任、细化分工、通力配合,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自治区副主席吴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长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窦朝晖,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以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 马晓芳 尚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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